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备案
索引号: | 555602515/2015-00379 | 公开责任部门 | 连南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日期 | 2015-01-08 | 关键词 | |
公开目录 | 办事指南 | 文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备案
编号:C2—05
业务名称 |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备案 |
办事依据 |
|
申请资料 |
新设、延续(原未做过开发利用方案的矿山)、变更(矿种、扩大矿区范围及生产规模)采矿权 1.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及备案证明;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报告及审查机构审查意见(报告需包含地质地形图、采矿方法图等所需图件)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机构资质材料。 |
受理条件 |
1、属于县级采矿权发证权限; 2.矿产资源储量报告通过评审并完成备案;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报告通过审查,其审查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4.申请材料齐全、规范。 |
受理部门 |
连南县国土资源局办文窗口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按省、市级事项定)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
查询 投诉方式 |
查询电话:0763-8666098 投诉电话:0763-8665993 投诉邮箱:ln866767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