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连南瑶族自治县2010年促进就业和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zgbmlnxzfbgs/2010-00040 | 公开责任部门 | 连南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0-07-23 | 关键词 | |
公开目录 | 规范性文件 | 文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
南府办〔2010〕44号
关于印发连南瑶族自治县2010年促进就业和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连南瑶族自治县2010年促进就业和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五月十日
连南瑶族自治县2010年促进就业和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粤府〔2008〕55号)、《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粤发〔2008〕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及转移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农工办〔2008〕7号)的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县劳动力素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现城乡统筹就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为对象,以转移前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开展市场需求技能培训、定单培训、定向输出,努力提高农村劳动力培训就业率,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实现“保就业、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
二、目标任务
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储备计划”,努力实现每个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贫困家庭至少一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转移就业。2010年全县计划培训农村劳动力5000人,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2500人(其中贫困户劳动力1000人以上)、农民工在岗技能提升培训200人、岗前引导性培训2300人;新增转移就业6000人以上(其中贫困户劳动力1500人以上);按时完成省、市下达的智力扶贫技校招生任务。
三、培训内容
(一)培训对象:年龄在16—45周岁,具有本县户籍农村户口,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中青年劳动力、城镇失业人员和新增劳动力(不含在校学生)均可参加培训, 重点针对至2009年底年人均纯收入2500元以下的全县农村贫困户劳动力。
(二)培训范围:根据我县经济发展和人力资源市场用工特点,依托县职业技术培训中心、职业技术学校,以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安全生产和职业道德规范等引导性培训为基础,重点开设制鞋工、电工、服装缝纫工、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商品营业员、计算机应用操作员、保安员、美发师、美容师等15个工种技能培训,培养学员掌握就业技能。培训采取集中教学办法,时间3个月,其中:理论学习1个月;实操训练2个月。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0年5月30日前完成)
各镇政府做好培训人员的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工作。着力掌握好农村贫困户劳动力、城镇失业人员有意愿参加技能培训的人员情况,了解和征求他们的意见,需要什么技术工种,使他们自愿参加培训,主动学技术,稳定就业。
(二)制定培训计划阶段(2010年6月15日前完成)
各镇及相关部门将参加培训人员的基本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注明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培训人数、就业去向等相关资料。同时还必须建立参加培训人员台帐,台帐必须写清学员姓名、年龄、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培训时间、联系方式等资料。
县定点培训机构根据各用工单位劳动用工和劳动力市场需求开设专业,制定具体培训计划,安排培训内容和课程,选用培训教材,组织师资力量开展培训,切实做好学员培训期间的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培训结束后,统一组织考试考核,做好合格学员的就业安置工作;建立学员的培训、就业台帐,加强档案管理,并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
(三)组织实施培训阶段(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
由县定点培训机构,根据工厂、企业提出的用工要求,开设对口专业培训班,聘请专业师资或工厂、企业的技术人员担任老师,保证达到工厂企业的培训要求,实现转移就业。
由县技校招生办根据省、市下达的智力扶贫技校招生工作任务,组织做好智力扶贫技校招生工作,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四)转移就业阶段(2010年全年度)
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要充分利用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广收劳务信息,及时输送通过培训后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同时要充分发挥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作用,及时向农村基层传递劳务信息,组织本地劳动力向珠三角地区和本地企业转移。
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部门要保持与本地企业的联系,掌握用工信息,定期组织本地企业到重点乡镇举办招聘会,现场招聘城乡劳动力。每年至少举办2—5次大型招聘会。
五、经费保障
1、争取资金投入。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及转移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农工办〔2008〕7号)的要求,完成培训及转移就业工作,争取省、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补贴。县财政要按不低于30%的比例,安排城市教育附加用于职业技术教育(含技工教育)。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20%专项用于劳动力资源培训。
2、建立培训就业激励机制。凡对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贫困户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有特殊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县政府给予奖励;对成批介绍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贫困户劳动力培训就业的单位和个人,县政府在省下达的就业专项资金和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适当的补贴,补贴办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财政局制定。
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分工协作,层层落实。县人民政府成立连南瑶族自治县促进就业和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办副主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副组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局、扶贫办、农业局、教育局、民政局、妇联、团县委、关工委、中小企业局等单位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配合实施,并将培训转移就业工作情况列入县的考核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日常工作。各镇政府是促进就业和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的直接责任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本镇促进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并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推动培训就业工作顺利实施。
2、实施目标考核。各镇党委、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促进就业和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领导负责制,建立目标考评制度,逐级落实目标管理。
附件: 1、2010年连南县就业工作目标任务表
2、2010年连南县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1
2010年连南县就业工作目标任务表
镇名称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城镇下岗失业人
员再就业人数
|
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人数
|
城镇登记
失业率(%)
|
三江镇
|
900
|
300
|
15
|
4
|
寨岗镇
|
400
|
150
|
10
|
4
|
大麦山镇
|
150
|
50
|
5
|
4
|
三排镇
|
20
|
0
|
|
4
|
大坪镇
|
10
|
0
|
|
4
|
香坪镇
|
10
|
0
|
|
4
|
涡水镇
|
10
|
0
|
|
4
|
合计
|
1500
|
500
|
30
|
4
|
注:城镇下岗失业人员是指下岗职工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附件2
2010年连南县农村劳动力培训就业
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人
项目
镇(单位)
|
|
新增转移就业
人数
|
计划到2010年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率(%)
|
||||||
培训总人数
|
其中:组织技能培训生源任务数
|
其中:岗前引导性培训
|
其中:
在岗技能提升培训
|
||||||
总数
|
其中:贫困户劳动力
|
||||||||
总数
|
其中;贫困户劳动力
|
||||||||
三江镇
|
|
500
|
200
|
——
|
——
|
1200
|
300
|
48
|
|
寨岗镇
|
|
500
|
100
|
——
|
——
|
1300
|
300
|
48
|
|
大麦山镇
|
|
400
|
200
|
——
|
——
|
800
|
300
|
48
|
|
三排镇
|
|
400
|
200
|
——
|
——
|
1000
|
200
|
48
|
|
大坪镇
|
|
250
|
100
|
——
|
——
|
800
|
200
|
48
|
|
香坪镇
|
|
300
|
100
|
——
|
——
|
500
|
100
|
48
|
|
涡水镇
|
|
150
|
100
|
——
|
——
|
400
|
100
|
48
|
|
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
4000
|
1500
|
2300
|
200
|
——
|
——
|
——
|
||
职业技术学校
|
1000
|
1000
|
——
|
——
|
——
|
——
|
——
|
||
合计
|
5000
|
2500
|
1000
|
2300
|
200
|
6000
|
1500
|
4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