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高质量专利 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zcbmlnxscjdglj/2019-00070 | 公开责任部门 | 连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19-05-27 | 关键词 | |
公开目录 | 文件通告 | 文号 | 清知〔2019〕1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9年市场监管系统下放市县审批权限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市监财〔2019〕338号)》要求,为落实好2019省知识产权下放市县审批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实施工作,现组织开展“2019年高质量专利培育项目”申报工作 |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高质量专利
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高新区科技信息局,广清园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9年市场监管系统下放市县审批权限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市监财〔2019〕338号)》要求,为落实好2019省知识产权下放市县审批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实施工作,现组织开展“2019年高质量专利培育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支持方向
项目名称:清远市高质量专利培育项目。重点支持:我市重点产业领域或技术方向(新材料、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农业科技等)提升专利制度综合运用能力,培育和产出一批高质量发明专利。
二、项目扶持数量及金额
计划立项1项,扶持金额30万元
三、项目申报主体
符合我市重点产业领域或技术方向的省级以上实验室、高等学校、科研组织且已认定为国家级或省级新兴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各类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联合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共同申报。
四、项目主要任务
项目在清远实施,符合清远市产业政策,着力推动各类创新中心,提升专利制度综合运用能力,产出一批产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发明专利。主要完成内容:
(一)建立完善专利管理及权益分配机制,强化专利评价导向。建立健全中心研发活动专利全过程管理体系,建立优化专利分级分类管理机制、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强化创新工作的专利评价导向,将发明专利申请、授权等产出情况纳入中心创新工作的核心评价指标,促进专利与创新中心发展紧密融合。
(二)开展专利信息检索分析,服务研发及专利布局。创新中心充分利用专利信息,深度开展专利技术检索分析,分析技术发展路线,指导技术研发及发明专利布局,将专利信息利用融入技术研发过程,利用专利信息提高技术创新的效率与水平。
(三)建立健全与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对接合作机制。各中心建立健全与专利代理机构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深度对接合作机制,充分利用专业服务机构,助推提高创新成果专利化效率,切实提升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质量,提高专利布局水平。
(四)培育产出若干高质量发明专利,发明专利申请持续增长。各中心在提升专利制度运用水平基础上,发挥自身技术创新优势,在我省重点产业领域或技术方向,培育产出若干高质量的发明专利申请,形成产业技术专利组合。在项目实施期间,创新中心年度发明专利申请量增长率力争不低于10%。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在清远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已建立较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过去三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知识产权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申报时拥有维持有效的发明专利数量5件以上(且必须均为第一专利权人)。
(二)联合申报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可以是法人机构或分支机构,但需经省或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备案。
(三)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填报申报书有关内容,提供符合要求的附件材料,未按要求提供必备材料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将不列入评审范围。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格,同时不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知识产权项目,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五)申报单位应以一项核心高价值专利项目申报,所涉专利为有效的发明专利,无权属纠纷或被申请专利权无效。原则上每个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同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只能联合一个“中心”申报。同等条件下,已通过国家贯标认证的单位优先,市级以上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知识产权示范单位、优势单位、强企优先。
六、申报需提交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
(二)单位法人资格证复印件;
(三)有关部委或厅局关于认定各类中心的文件;
(四)有效发明专利清单;
(五)联合申报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资质证明材料;
(六)其他证明申报条件、申报优势的材料。
七、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完成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材料并装订成册,于2019年5月31日17:00前报送所在县(市、区)或园区知识产权部门。
(二)各县(市、区)或园区知识产权部门按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向市知识产权局推荐,并填报推荐项目汇总表。有关推荐材料一式6份于6月5日前报送至市局知识产权科。
(三)市知识产权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并综合评审结果、实地考察、公示等有关情况确定最终项目扶持对象。
联系人:黄均万
电 话:0763-3369659
邮 箱:qysjzck@163.com
地 址:清远市连江路10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楼)
附件:1.高质量专利培育项目申报书
2.推荐项目汇总表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19年5月22日
附件1-1
编号
清远市高质量专利培育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
清远市高质量专利培育项目 |
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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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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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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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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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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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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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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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知识产权局编制
2019年
填表说明
一、本申请书适用于2019年清远市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的申报工作。
二、封面中项目编号由市知识产权局填写。
三、项目名称请选择所申报项目对应的项目类别及项目具体名称 。
四、项目任务请填写申报指南中各项目下的对应任务。
五、申报单位对本申请材料以及所附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六、申请书规格为A4纸,各栏不够填写时,请自行加页。申请书宜双面打印,并于左侧装订成册,一式6份加盖公章。提交同时,须附电子件。